淮安市审计局建立对社会中介机构咨询报告核查机制,并自上半年开始,组织并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对社会中介机构咨询报告核查工作。
明确核查范围。要求审计组依托审计项目,依法核查社会中介机构对属于本级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咨询报告,主要核查内容为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审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情况,以及出具相关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无弄虚作假,影响公共利益、经济安全或存在重大错漏等问题。
规范核查程序。要求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核查范围、核查内容及核查措施等,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关咨询报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必要时进行延伸核查。审计组在实施核查后,应当在起草的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核查情况和核查结果,并形成书面材料,向被核查的社会中介机构征求意见。
强调结果运用。要求审计组核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咨询报告时,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与有关主管机关协商,审计机关可以在向社会公布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中,一并公布对社会中介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