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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于8月31日15时将广东、福建的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并加派1个工作组赴浙江协助指导地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8月31日组织防汛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指出,台风“苏拉”风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将给广东和福建部分地区带来严重影响。台风“海葵”逐渐向华东沿海靠近,强度逐步增强。未来三天,我国东南海区及沿海有强风雨天气,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风险较高。此外,台风路径、量级和影响区域存在不确定性,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

会商强调,要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汛防台风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各级防指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级防汛责任人深入一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抓紧开展广告牌、塔吊、高空构筑物等风险排查整改,提前关闭旅游景区、海滨浴场等场所,视情采取停工、停学、停课等管控措施;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和风情雨情潮情汛情变化,加密会商研判和点对点调度,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指导群众做好防风避险工作;要扎实细致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海上作业平台、渔船、施工船舶人员撤离上岸,抓好风暴潮漫滩区、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老旧小区、简易工棚、低洼易涝区等高风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在预判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确保高效处置突发灾情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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