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5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相关(公告编号 2023-038)。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382,999,81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214,98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派方案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2,999,81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94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 1228 号,2 号楼 美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邬晓晗

    咨询电话:0574-88178818

    传真电话:0574-881785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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