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


(资料图片)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倡议书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

绿色发展始于心,全面禁塑践于行。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有效遏制“白色污染”,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向全院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树立环保理念

争当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者

不购买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积极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禁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个人带动家庭、家庭影响社会,全民参与禁塑的良好氛围。

扛起绿色责任

争做“禁塑”行动的示范者

拒绝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餐具、吸管、水杯、饮料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提倡使用可重复使用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替代品。提倡参加会议自带水杯,餐饮打包自带碗、盒。

拒绝白色污染

争当绿色生态的维护者✦ 

强化主人翁意识,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遵守“禁塑令”,让绿色环保成为新时尚,提起菜篮子,拎起布袋子。对不文明、不环保行为进行劝阻、监督和纠正,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为了我们明天的绿色家园,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做禁用塑料制品的宣传者、示范者、维护者,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陇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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