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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1月29日讯,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镁科技”)的首发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及其他问题等共计40个问题。此前,鼎镁科技7月1日披露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鼎镁科技拟募资额度为12.86亿元,主要从事高性能工业铝材及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铝材、自行车和摩托车零部件,2021年营业收入为18.12亿元。

报告期,鼎镁科技20%以上产品销售收入依靠巨大集团贡献。值得注意的是,鼎镁科技间接控股股东为巨大机械,巨大机械及其子公司正是巨大集团。

招股书显示,鼎镁科技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销售费用中售后质量补偿款逐年减少,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上升,其中主要受管理人员人数增加、计提绩效奖金和用工补偿费用等因素影响;2020年度相比2019年度研发费用增加1849.16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发行人新增15个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售后质量补偿款的具体影响因素和支付条件、对应客户及销售金额,补偿款支出与销售规模的匹配性。同时结合各期具体的研发项目及进展,补充披露研发领料数量及单位成本情况,直接投入费用逐期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研发投入与项目进度是否配比,是否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另外,招股说明书披露,鼎镁科技直接控股股东为大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1,741.75万股,占总股本的60.39%。巨大机械持有大金控股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巨大机械系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且无实际控制人,因此鼎镁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大金控股、巨大机械、众御有限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情况等;结合董事长涂季冰及其配偶杜绣珍、儿子涂子谦、涂子訢的持股情况、任职情况等,涂氏家族在发行人设立及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说明不认定涂氏家族为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而针对反馈意见,证监会就要求鼎镁科技在30日内回复,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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