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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2月5日盘后,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交所确认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其挂牌转让条件,对本次债券在上交所挂牌转让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及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并进行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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