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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控股集团11月28日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于11月25日收到一份由某债权人于当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条就公司一份贷款协议对公司递交的清盘呈请。经过讨论,提出该呈请的债权人己同意无条件撤回该呈请,并将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尽快撒回该呈请。公司重申其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债权人的意愿,并敬请所有持份者知悉,公司没有向提出该呈请的债权以支付对价且未就也不会就该等融资安排提供任何特殊优待,以换取其同意撤回该呈请。

公司预计该呈请被正式撤回需时一至两周,公司将在准许撤回的法院命令颁布后另行刊发公告向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通报最新情况。

应公司之要求,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九时整起停止于联交所买卖。该等债券的交易将会持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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