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获悉,4月15日起,该行营管部开展沈阳市“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切实规范征信活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

当前,一些机构或个人以“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误导公众,从中收取高额服务费。这种行为不仅不能删除不良信息,还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风险,严重损害公众合法权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信用报告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征信产品,是信息主体社会经济交往的客观记录。若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提出征信异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任何人都无权修改或者删除。

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介绍,本次治理工作主要针对沈阳辖内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征信修复”乱象问题,重点关注以下几类企业:注册地在沈阳且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征信”字样,但实际未开展经营的企业,以及不具备征信业务资质,从事个人、企业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以“清除不良信用记录”“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诈骗违规开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买卖个人信息等业务的企业;以“征信修复”培训名义,非法收取高额培训费、加盟费或通过代理、挂靠已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等方式违规开展征信业务的企业。

如果市民有发现“征信修复”违法犯罪行为和违规经营征信业务的线索,可及时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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