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21年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行为。截至2021年10月,全国共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70起,合计罚款4900余万元,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为保持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了12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在查处这些案件的过程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作用,对于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示范意义。
这12个典型案例包括:广东韶关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湖北襄阳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福建漳州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山东烟台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河北衡水阜城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浙江湖州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浙江温州市必成印染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安徽亳州镇西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四川攀枝花市钛都化工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浩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甘肃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