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12月2日,蓝鲸财经记者了解到,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二锅头酒业”)因虚假宣传,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罚款20万元。
据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生产的“永丰牌”42度北京二锅头(黄龙)白酒、42度北京二锅头(出口型小方瓶)白酒、42度六六大顺北京二锅头白酒、北京二锅头小粮窖42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50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46度白酒等多款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字样,北京二锅头酒业提供的相关材料无连续性、继承性、可追溯的历史记载。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为,酒的外瓶、外包装盒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最直接参考的标准,应是商家实施正确商业宣传的媒介,北京二锅头生产的上述酒品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等字样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北京二锅头虚假提高了自身美誉度,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利益,误导了消费者。因此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20万元。
这并非二锅头首次受到处罚。
今年1月,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余元。
据了解,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为“永丰牌”二锅头系列酒、京王子系列酒、黄酒系列、烹饪料酒系列等。
行政处罚书中提到,北京二锅提供的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可以显示其针对涉案产品,分别实施了召回、更换合格包材、遮盖加贴违法字样或销毁问题包装等整改措施,通过多种处理方式采取补救手段,主动减轻、消除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