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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1月16日讯,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益物流”)的首发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及其他问题等共计50个问题。
中华网财经注意到,早在6月22日,侨益物流预披露招股书,公司计划在深市主板挂牌。公开资料显示,侨益物流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物流领域,是专业的农产品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商,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围绕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和内贸,为客户提供以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仓储服务和运输服务为主要环节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合理规划库容,发挥自身仓储优势参与储备粮业务。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侨益物流实现营业收入为6.98亿元、10.87亿元和16.4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6.13万元、5809.13万元和7592.97万元。
招股书显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曾受到24笔行政处罚。侨益物流自述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发票遗失、报关失误等因素所致,所涉及的事项情节轻微且处罚金额较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也已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了相应罚款,并进行了整改,因此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违法行为。
而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持续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结合报告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说明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保证生产经营合规性;逐项说明各项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违规行为是否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等违法行为,如存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此外,报告期内,侨益物流多次进行利润分配,分别为2021年分红1812万,2020年分红1185万、2019年分红721万。
就侨益物流三次分红,证监会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利润分配的详细情况,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稳定、可预期,是否发生突击分红、大额分红等情况,是否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而针对反馈意见,证监会就要求侨益物流在30日内回复,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