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小投资者发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再传捷报,部分抚顺特钢(600399)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索赔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投资者与被告上市公司达成调解,据了解,近期赔偿款项已经到位。

代理上述抚顺特钢投资者提起索赔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称,调解和和解是社会倡导的纠纷解决模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各方通过调解等多元方式解决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是个很好的思路,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投资者能够相对快速获赔到位,值得大力推广。

在3月31日发布的2021年年报中,抚顺特钢对中小股东索赔风险有所提及,年报称,2019年12月,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面临中小股东索赔的风险。

抚顺特钢披露,截至2021年年报披露日,公司共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221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26,178.50万元。截至年报披露日,法院已经对上述2652例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8,275.85万元,同时对531例案例进行调解,调解公司应赔偿金额1,005.71万元。公司已向其中3164名股民支付了赔偿款。公司预计对中小股东的赔偿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许峰律师介绍,此前也收到部分抚顺特钢股民索赔案的胜诉判决,相关案件也已全部获赔到位,判决支持比例不高,约为经过核算后的17%,但依然属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目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起诉后可获赔,该律师认为,在2011年4月14日到2018年1月31日之间买入抚顺特钢(600399)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如抚顺特钢年报所提及,2019年12月27日,抚顺特钢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抚顺特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其2010年到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等。

许峰律师提示,根据规定,股民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认为抚顺特钢案诉讼时效到2022年12月届满,目前仅剩下约八个月左右时效,投资者需要注意索赔权利,否则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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