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前言


【资料图】

2017年,广东一个地方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连环追尾事件,其中一辆汽车因为在大货车的前边,事故发生后,该汽车直接被撞得不成样子,车里坐的一家三口,李某和他的父母直接命丧当场,现场真是惨不忍睹。

而为他们操办后事的叔叔老李意外发现了侄子生前所购买的保险理赔。

我们都知道,保险的功能就是给被保人提供必要的保障,而保险的意义在于转移保险事故带来的损失。综合来说,保险就是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遭遇风险的话,可以通过它来获得合适的补偿。所以,李某在世的时候,为了自己和家庭,购买了一份保险,而该保险的受益人正是他的母亲。

老李在发现了自己的侄子的保险理赔后,立马联系了保险公司,希望能保障侄子的权益,而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却说保险受益人已经离世,不给予理赔。这不禁引起了我们疑惑和争议,保险的受益人死亡了,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呢?

寒门出贵子

李某原本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打工族,因为是独生子父母对他都比较宠溺,那个时候很多的孩子都很早辍学出去打工了。

李某的父母则是坚持让他读书,两人都拼命地挣钱给李某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但两人从来没有对孩子抱怨过什么,李某也深知父母的不易,从小学开始就学习十分刻苦,成绩经常都是名列前茅。

李某有着清楚的认知,他知道自己这样的普通人要想谋求一条好出路一定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改变自己一家的生活。果然他也不负众望,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是他那一辈人里唯一一个考上好大学的,父母也十分为他骄傲。

大学毕业后,李某被当地一家大型的企业录取了。他的专业能力很强,分析问题一针见血,处理事情的效率也很高,深得公司领导的喜爱和重视,从底层的小职员干到了管理阶层,随着职位的提升,李某的工资也是涨得越来越高。

心怀感恩的小李

李某从来没有忘记自己的父母,他经常会给在老家的父母打家,购置生活用品或者补品,提高父母的生活水平。

凭借着高工资,没过几年李某就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并且买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辆汽车。在广东安定下来后,李某立马就想到要把自己的父母接过来生活,过好日子。

李某跟父母打电话说自己在这边已经安定,也买了房买了车,想把二老接过来一起生活。李某的父亲不想过去,因为他想趁着还能干再攒下来一些钱,以后儿子好娶媳妇,他的母亲却看得很开。

劝说道:“咱们的孩子这么有孝心,知道你这么些年不容易,想让你过好日子呢,再说了他已经长大了,有这么好的工作,这一次就听儿子的吧。”于是,李某得到消息后立马就去跟公司请了几天假,说是想要回老家把自己的父母接过来。

李某本来能力就出众,领导很喜欢他,这下听说是要尽孝心的更是没有阻止,立马就批下了假条。就这样,一切都准备妥当的李某驱车回了老家,接上了自己的父母就准备向幸福启程。老家的邻居们也是羡慕不已 都夸二老生了个好儿子,知恩图报。二老也是笑呵呵地上了车,跟着儿子去了广东。

意外的车祸

真像有句话说的:“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天有不测风云,在广东的高速公路上,李某前方的两辆车突然相撞,李某开车也是比较有经验的了,奈何前方突然发生事故,尽管他立马踩下了刹车,还是没控制住撞向了前面的汽车。

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车后方是一辆大型半挂,跟李某一样,半挂车司机踩下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这种大货车又很笨重,所以狠狠地追尾了李某的车,一瞬间李某的车已是面目全非。

这场追尾事故导致了四辆车的严重损坏,最惨的是李某一家,他们的车被半挂车直接撞得变形。不停地有群众出来想要营救,但是汽车损伤太严重,只能赶快报警等待专业人士来营救。不幸的是,李某一家被救出来时已经全部失去了生命体征。

这场事故归咎于第一辆突然刹车的司机,在高速路上无视交通规则,导致四辆车的追尾以及人的伤亡,该司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由于李某一家没有别的亲戚,警方通知了李某的叔叔老李,老李也十分伤心,尽心的为一家人准备后事。在整理物品时,老李意外发现了侄子留下的高额保险,受益人填的是他的母亲。

老李决定作为代表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谈判,以确保保险金能够支付给侄子李某的母亲。而保险公司却拒绝了老李的申请,理由是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在李某出现意外的情况下,支付200万的赔偿金给李某的母亲。

由于投保人和受益人已经去世,且李某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保险公司认为无人能够接受这笔赔偿金。

老李对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十分不满,于是他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200w。法院最终判决了,死者亲属有权继承,这200w将让李某的叔叔以及他母亲那边的兄弟姐妹来平分。

【以案释法】

该案件的争议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如果给予了赔偿又该如何分配?

《保险法》第四一二条第二款明确了受益人与保险人在后一事故中死亡,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所以在这场事故中可以认定为是受益人先死亡,而《保险法》又规定了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这笔钱属于受益人的遗产。

所以由此来看,保险公司无论如何都是要进行赔偿的。

而第二个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在继承开始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只要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至少有一人继承选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

李某一家都死于车祸没有遗嘱,也就没有第一继承人,该遗产由第二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等共同平分。

同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并无先后顺序,根据人数对所继承的财产进行平分。基于保护弱者和公平分配的原则,在继承人中如果有生活困难,失去独自生活能力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但是具体数额要由法院确定。

结语

这个案件告诉了我们,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读者朋友们,您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在评论区和大家讨论吧!同时欢迎大家的点赞、转发和关注!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