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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吴蔚 曹轶)9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今年9月至2025年12月,我省将组织实施优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布局和设置。

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和妇幼保健院质量内涵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创建一批符合国家三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相关要求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网格化布局全省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鼓励、支持并针对疾病谱发展专科医院力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主体作用和阵地作用,构建布局合理、学科完备、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引进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升相关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在贵阳贵安、毕节建设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包括2个综合性、1个中医类和2个专科类)项目医院。加强与北京协和医院的交流合作,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在市(州)规划布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势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差距明显缩小。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纳入三级医院规划设置。

市(州)级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以及满足相关条件的县综合医院,纳入三级综合医院规划设置。优先培育精神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康复医学科、肿瘤科等专科医院。鼓励三级综合医院较多的市(州),专科相对较好的三级(或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转型(或升级转型)为三级专科医院;优先设置审批辖区内死因顺位排序前10的疾病专科医院。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鼓励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相关专科专病中心。支持建设中医儿科、中医骨伤、中医肛肠、针灸、推拿等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市(州)级中医院和满足相关条件的县级公立中医院,纳入三级中医院规划设置。省、市(州)妇幼保健院尚未建成三级的,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常住人口规模30万以上,且具有发展潜力、满足相关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院,纳入三级妇幼保健院规划设置。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优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实施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各项工作。市(州)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每半年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布局,积极创建三级医院。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沟通配合,抓好公立三级医疗机构建设。各市(州)卫生健康局须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建设计划报送省卫生健康委。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三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设的督导力度,确保建设工作有序规划实施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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