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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自己是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借抽查烟草之名,骗走店家五条烟。2023年8月,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有整条的香烟吗?给我拿一条。”2023年8月,李某进到商店买烟发现看店的是一位老人,便打起了骗人的算盘。看到徐婆婆拿的香烟的条形码被刮掉了,他顿时眼前一亮,想到可以伪装烟草局工作人员骗取香烟。
“这个是不是假烟?我是烟草局的,要对售卖假烟的行为进行处理的。”面对李某语气严厉的质问,不知所措的徐婆婆慌慌张张打电话联系了儿子。
“我是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过来检查发现有问题……”李某接过电话对徐婆婆的儿子说了几句就立即挂断了。然后就以要把香烟带回去检测为由拿走了店内的五条香烟。李某拿着这五条香烟卖了700元。后来,徐婆婆的儿子觉得不对劲,他家有经营证并且卖的也是真烟,划掉条形码是怕有人买去二次销售,怀疑被骗,遂报案。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招摇撞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烟草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会向商户出示在国家烟草总局备案的专用执法检查证。冒充各类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层出不穷,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盲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通讯员 夏妮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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