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海安市通过“覆盖式”“联动式”“融入式”普法模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长江保护、绿色发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覆盖式普法显生气。将《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干部“2421”学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加大《长江保护法》在青少年中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利用党员活动日,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专场法治讲座,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知晓率。
联动式普法聚人气。将《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部门在曲雅河雅周镇地段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特色普法活动2次,海安播报进行实况转播。加大执法力度,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运局开展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查获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批。
融入式普法接地气。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在守好传统普法阵地的同时,加强新媒体平台宣传。利用流动小喇叭、电子显示屏、电梯广告等播放长江保护宣传标语,实现“有声有色”立体式宣传效果。建成生态保护主题文化公园2家,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潜移默化中接受生态教育。“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海小司与孙小司、视频号郧尚法等新兴媒体,推送长江保护法典型案例,营造了宣传《长江保护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