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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陈新静 实习记者 章丽铃)
为进一步防范银行金融机构案件风险,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日前,淮北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制定附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合规教育七十条》(以下简称《七十条》),从六方面强化员工行为管控。
在柜面业务方面,明确严禁代客操作各项银行业务、盗用或超权持有授权卡、将本人保管的重要物品违规交予他人保管等十项行为;在账户管理方面,明确严禁违规参与对账、出借个人账户、通过本人或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及客户资金、获取客户密码或擅自修改客户信息等十项行为;在理财及代销业务方面,明确严禁私自代客投资理财、销售与客户风险能力不匹配的产品、捆绑销售、夸大收益、虚假宣传等十项行为;在信贷业务方面,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参与编造虚假材料、恶意串通抵债人或第三方机构等十项行为;在票据业务方面,明确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签发超过企业授信限额的票据、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十项行为;在职业道德操守方面,严禁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组织参与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及费用、违规揽存、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二十项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切实承担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工作贯穿到整个经营活动之中,强化业务流程关键点控制,确保风险防范不留死角、责任划分全面覆盖。
此外,淮北银保监分局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教育培训和文化引领,结合员工日常教育培训,将《七十条》传导到每一名从业人员,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和案件风险“零容忍”的理念,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风险管理、内控案防专题活动相结合,推进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的常态化建设。
淮北银保监分局表示,将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八小时”内外行为管理,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员工行为管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异常行为排查,将《七十条》纳入各条线排查范围,确保令行禁止,将案件风险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