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十七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

实施标准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九大领域22个方面81项条款,遍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实施标准在充分衔接国家标准、省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基础上拓展提升,逐项逐条细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相应增加并明确具体服务流程,既保证公共服务可持续性,也增强实施标准可操作性,努力做到可观、可感、可触、可及。

实施标准突出保基本、兜底线、优服务、强品质,是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行动和有力举措,进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为新时代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增进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提升获得感、促进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标准具体内容,可登录芜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查阅。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