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按期缴纳税费等行为加收的具有补偿性质或者惩罚性质的款项。民事合同中经常错用滞纳金,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民事合同中所谓的滞纳金其实就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最好不要超过合同价款的30%,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会认定为过高,不予支持。

那么,合同上的滞纳金有效吗?

有效。其实民事合同中的滞纳金在法律上不应称之为滞纳金,由于民间法律意识淡薄,大家都叫它滞纳金,其实法律上而是称它为违约金。

1、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可以视为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的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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