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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吕光社
通讯员 陈妍妍 茌远洋 刘凯 报道
本报济宁讯 济宁市按照《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济宁市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对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评估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研究确定评估工作步骤,制订评估工作方案,分阶段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近五年来省委党内法规和市委规范性文件共200余件进行评估。同时确定5件市委规范性文件,开展精准评估。
在评估对象选择上,紧密结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开展。2022年,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济宁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宁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列为年度评估文件。在评估形式上,采取党内法规“谁负责落实、谁开展评估”和市委规范性文件“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确定评估主体。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制度设计较好但运行执行不好的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执行意识,提高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