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各区县以政务服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为工作主体,开展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工作。
据介绍,“帮办”指政务服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帮办专员,根据项目单位需要,为其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代办”指政务服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作为代办专员,代替项目单位完成相关事项的办理,项目单位只需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和收取结果文件,不参与中间办理过程。
据悉,本次“帮代办”服务范围主要是重庆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事项。其中,“帮办”是根据项目单位实际需要,帮办专员提供政策解答、事项申报、材料准备等各类咨询、指导服务,帮助项目单位联系有关审批部门,召集相关会议,协调推进所办理的事项。
“代办”实行“提交申请、上门受理、跟踪催办、统一送达、事后评价”机制。项目单位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代办申请入口申请代办服务,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申请代办;代办专员收到申请后,上门受理申报资料,代填申报表单,将申报资料上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材料提交后,代办专员负责及时开展全程跟踪催办,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审批进度,促进项目审批快速办结;审批事项办结后,代办专员采取上门当面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及时送达相关结果文件;实现电子证照的,项目单位也可自行下载;代办服务结束后,大厅管理机构应对项目单位开展回访,对代办专员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员工考核。
值得注意的是,在“帮代办”服务工作中,专区明确专人作为“帮代办”专员开展帮代办服务,对于选择帮代办服务的,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缴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