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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9月14日电 (李强强)据四川省财政厅消息,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9·5”泸定地震伤员免费紧急救治和康复治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9·5”泸定地震伤员免费救治政策,确保伤员救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切实解除受灾群众后顾之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免费救治政策包括地震伤员免费紧急救治和地震致残致障人员免费康复治疗两个部分。《通知》明确,对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含心理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必要费用,由财政部门据实支付。对地震致残人员和地震受伤导致功能障碍伤员在医疗机构实施康复治疗发生的必要费用,在2023年3月31日前一律免费。其中,重度颅脑损伤、脊髓损伤以及出院后需返院行内固定取出手术等康复期较长的伤员,免费康复治疗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实施康复治疗所发生的必要费用,按政策通过医保基金报销后的余额部分,由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同时,《通知》规定,具体结算工作按照紧急救治和康复治疗机构的预算管理关系,实行分级办理。省直医院、中央在川医院、解放军医院和武警部队医院的结算事项由省级财政办理,市县医疗机构结算事项由市县财政办理。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责任编辑:石兰兰)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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