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幸福广德微信公号9月13日发布,广德通报14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广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广创建指〔2022〕4号),现将公安部门抄送的2022年第一批14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如下:
【资料图】
▲皖PJ2550(车主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2022年8月2日15时26分在团结路与万桂山路交叉口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皖P82713(车主广德市康达出租车有限公司),2022年8月1日15时52分在桃州南路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皖P2A625(车主芜湖运泰集团广德城乡公交有限公司),2022年8月14日11时28分在卢建路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皖PB9038(车主安徽东南保洁有限公司),2022年9月2日15时57分在天寿路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皖PG966Y(车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市分公司),2022年8月29日10时09分在复兴北街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皖P88916(车主广德市康达出租车有限公司),2022年8月26日10时11分在桃州南路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皖P29Y52(车主广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8月22日8时39分在横山北路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罗洁,实验小学工作人员,2022年8月2日9时26分,在团结西路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秦东豪,市税务局工作人员,2022年8月1日17时57分在桐汭西路与熙春路交叉口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夏耀兵,市税务局工作人员,2022年8月3日6时34分在团结中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喻霞,桃州一小工作人员,2022年8月4日6时18分在团结中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王伦煜,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工作人员,2022年8月4日6时35分在团结中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李敏,实验小学工作人员,2022年8月3日9时52分在横山路与团结西路交叉口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李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022年8月3日17时18分在万桂山路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编辑 陶娜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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