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 济南报道
4月2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路享蓝天车用尿素溶液上公然标注了格力电器标识和“让世界爱上中国造”等广告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路享汽车公司、路享环保公司、北京邦承公司具有明显的攀附格力电器公司商业声誉的主观意图,构成不正当竞争,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
格力电器公司系第1215686号商标权利人,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包括空调机、干洗机、冰箱、制冷设备和装置等。格力电器公司通过公证购买的“路享蓝天车用尿素溶液”,其外包装箱上标注了格力标识以及“让世界爱上中国造”“源自格力智能尿素机”等字样。同时,该尿素溶液还标注有路享汽车公司、路享环保公司和北京邦承公司的生产商信息。格力电器公司以路享汽车公司、路享环保公司、北京邦承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诉车用尿素溶液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空调机等产品既不相同,也不类似,但涉案商标经长期宣传、使用,已达到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悉的程度,应作为驰名商标予以跨类保护。被告生产、销售带有格力电器标识的车用尿素溶液,误导公众,削弱了涉案商标与格力电器公司之间的特定联系,致使格力电器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构成商标侵权。且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让世界爱上中国造”“源自格力智能尿素机”作为广告语,具有明显的攀附格力电器公司商业声誉的主观意图,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