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人民银行等8部委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济南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总的考虑是,紧紧围绕《总体方案》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我省和济南市发展现状和特色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着眼健全适应科创金融发展的服务手段、模式、产品和工具等,着力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坤道介绍,具体来讲,包括6个方面31项内容。

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指出,重点要在争取设立科创金融专营银行,探索建立试验区科创金融特色机构评价标准、业务体系和监管制度,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监管沙盒”试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图构建形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贷服务创新+科创担保增信+知识产权和科技保险服务+上市发债融资”等8条工作措施。

“特别是针对股权投资募集难、投资难、退出难等问题,提出要在探索发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二级交易基金以及二手份额转让基金、建立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跟投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力求突破。”李坤道指出,将人才资本要素赋予金融属性,是此次《实施意见》的一大特色。同时明确,构建“人才有价”评估模型,创新开发“人才贷”系列专属信贷产品,并探索建立“人才贷”申报、评价、推广、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实现人才赋能。

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结合济南实际,《实施意见》在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建设科创金融集聚区、强化金融科技赋能等5个方面,提出若干创新举措。如,针对重点产业链、新型产业集群,要建立特色金融辅导队,整合金融资源,高效提供金融辅导服务,并在科技型园区、创新创业共同体、孵化器、基金小镇等开展“金融管家”试点;为做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生态圈,要在试验区探索实现科技支行、科技担保、科技小贷、科技租赁等机构组织全覆盖。

推进要素市场发展和平台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创建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推进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打造“齐鲁科创板”、搭建上市服务基地等5方面。

作为发展科创金融的重要路径,在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开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在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交流,积极引入境外资本,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拓展对日韩金融合作,加强资源配置流动,提升科技创新型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性。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将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夯实金融安全基础,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时间表显示,自获批1年内,全面启动实施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实现各项改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3年内,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搭建起较为完善的组织保障、产品供给、政策支持和监管服务体系;5年内,完成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形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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