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香港证监会针对ICO采取了监管行动。

香港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首次代发行人Black CellTechnology Limited(Black Cell)将停止向香港公众进行ICO,

香港证监会指出,Black Cell透过其开放予香港公众的网站推销一项ICO以便向投资者出售数码代,并在促销过程中,向投资者指出会利用ICO的所得收益来开发一项流动应用程式,而代持有人将有资格赎回Black Cell的股权。

香港证监会表示,在关注到Black Cell可能曾进行未获认可的推销活动及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而对其采取监管行动后,并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Black Cell发行ICO的安排可能构成集体投资计划。

香港证监会指出,如果ICO涉及向香港公众提出购买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权益或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要约,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事先获得认可或符合发牌规定。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权益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

香港证监会此次叫停ICO凸显了监管从严的态度。不过,香港证监会并没有禁止ICO。在2017年9月5日,香港证监会官网文件《有关首次代发行的声明》中,香港证监会称,将针对个别ICO的事实及情况,属于法规界定的“证券”范畴,将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

在上述文件中,如果ICO发行的代有股份、债权证或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则会被香港证监会视为“证券”。

ICO到底是什么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简称,顾名思义,是以初始产生的数字加密货作为回报的一种筹措资金的方式。ICO改编自证券界的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发行)一词。就本质上而言,ICO也是一种‘公开发行’,把所发行的标的物由证券变成了数字加密货

ICO类似于一个众筹项目,项目发布方发布一个新型数字资产项目,玩家将一定量的“原”(通常是比特或以太等数字货)打给ICO项目的发起者,即可参与ICO众筹——类似于股市上的“打新股”。

实际上,玩家是在赌认购的新型数字资产会升值。新型数字资产升值与否,取决于ICO项目的应用前景。ICO发起者会发布一个技术白皮书,阐释其技术上的创新与突破。众筹获得的数字货将投入到该技术的后续研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在现有《证券法》尚未对股权众筹的融资模式进行规定,且通过股票发行来进行募资的方式非常严格的情况下,ICO是通过发行代来募集数字货的、迂回曲折的融资变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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