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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产业链全环节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要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发展深远海养殖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原则上布设在低潮位水深不小于20米或离岸10公里以上的海域,重力式网箱布设海域水深不小于15米。要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推行健康养殖,做精做好水产种业,积极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培育区域性优质特色品牌,鼓励创建深远海养殖类型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同时,《意见》也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产业科技创新、落实检验登记要求和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等方面作出相应部署。

[责任编辑: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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