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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2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孝廉决定逮捕。

西安理工大学原校长李孝廉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孝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转自陕西检察

来源:陕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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