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 能源局《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 能源局关于修订《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2〕112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2〕1127号)和乌兰察布市工信局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工信发〔2022〕59号)、关于修订《乌兰察布市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案(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乌工信发〔2023〕9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内蒙古鑫五州钢业有限公司受让产能情况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