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旺法庭为民塑造新“枫”景
(相关资料图)
□ 本报记者 马超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
穿过路两旁堆满各类货品的小巷,绕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步行四五个路口,终于看到了一块写着“新旺人民法庭”的金色牌子。
“我们法庭坐落在商贸城里,很多人都得跟着导航才能找到。”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旺人民法庭负责人张卫东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着。但也正是这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了新旺人民法庭更多的责任与可能。
“新旺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基础上,学习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小微实体经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表示。
送法上门 主动服务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天气这么热,您这段时间电扇之类的小家电卖的怎么样?平时是怎么进货的?每次都和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吗?”处理完日常法庭内的工作后,张卫东总是习惯性地到法庭周边的小商小铺和商贸城里“串门”。
“一定要重视购货合同,特别是违约条款,一定要看清楚闹明白,哪个地方看不懂或是不理解可以随时来法庭咨询。”张卫东跟商户们一遍又一遍的强调着。
据张卫东介绍,新旺人民法庭地处大同市云中商贸城,该商贸城是大同全市主要实体商业经济圈之一,共有从事经营各类小商品的店铺两千多家,从日常生活用品到服装家电一应俱全。
如此大的实体商贸城,各类风险隐患、矛盾纠纷自然不可避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落到实处。”张卫东说道,“积极为商贸城的小微实体店做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他们有效预防法律风险,专心经营,发展壮大是我们的责任。”
怀着司法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新旺人民法庭紧紧抓住独特位置优势,利用零碎时间进店入户向摊主进行法治宣传,给他们讲解合同订立等常用的法律知识。据统计,近年来新旺人民法庭已累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人次,服务商铺500多家。
能动司法 积极对接
将矛盾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这楼道里的卫生物业都清理不干净,小区各方面服务也不到位,凭什么让我交物业费?他们就只收费,不对业主负责?”
“法官可以去我们小区调查一下,不光是我一家的事,开发商还存在小区车位一位二卖的问题,业主们意见很多。”
最近,来自大同市某小区的几位业主将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该小区因为历史原因,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诸多矛盾,积怨颇深。“表面上看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其实背后隐藏的可能是一个群体性问题。”张卫东坦言。
面对这样的情况,新旺人民法庭主动联系对接该小区所在街道的综治中心,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多次深入小区内与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沟通调解,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该小区加大关注力度,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新旺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将非诉解纷机制置于前端,广泛参与辖区平安建设,主动协同各单位做好矛盾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沟通和前端预防化解联动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
精准培训 化解纠纷
为百姓出行筑牢安心的根基
“我丈夫就是从车上掉下来摔死的,50万元理赔款,保险公司为什么快一年了还不给?”身患癌症的周女士向调解员哭诉着。
“她爱人是因为自己身体突发严重疾病猝死的,并不是因为从车上摔下来而死亡的,所以不属于乘车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我们公司不能理赔。”保险公司也向调解员讲述着自己的理由。
周女士丈夫的死亡保险公司究竟是否应当理赔?到底是死者自身的基础病还是意外因素导致的死亡?在大同市交通事故一站式调解处理中心,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当事人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的态度成了纠纷调解的“拦路虎”。一时间,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也理不出头绪,矛盾几经调解始终没有进展,最终陷入僵局。
“没有尸检报告作为直接证据,建议调阅一下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必须把导致死亡原因的主要事实查清楚,才能做到依法调解。”张卫东在对该起纠纷把脉问诊后提出了建议。
诸如此类的许多矛盾纠纷,在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问和困惑影响着依法调解的进程,成为制约调解成功的主要因素。
为此,张卫东带领新旺人民法庭法官干警主动当起了调解员的专业辅导老师,结合典型案例为大家系统讲解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帮助调解员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调解。
“类似的疑难杂症,新旺人民法庭为我们解决了不少。法官对我们在精准适用法律条款方面精心指导、主动帮带,让我们在依法调解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心里更有数了,底气也更足了。”大同市交通事故一站式调解处理中心主任施凤慧感激地说道。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罡表示,新旺人民法庭作为主审道交、保险合同纠纷的专业化法庭,2021年7月至今,累计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386件,调撤结案964件,调撤率达37.66%,有力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阻止了矛盾纠纷激化,成为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法治力量。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