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股权代持对名义股东存在一下4点风险:1)名义股东「假戏真做」,私自占有收益或擅自处置股权 尽管公司的出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投入,但毕竟对外公开资料显示名义股东是公司的股东,对股权代持并不知情的第三人(包括公司其它股东),有理由相信名义股东有权利处置其持有的股权。
2、因此,名义股东完全有可能以公司股东名义占有该股权收益,或擅自转让该股权,或在该股权上设置担保,致使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3、2)因名义股东的个人债务,牵连到该股权被处置如果名义股东个人对外债务无法清偿,致使债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措施,名义股东名下资产,包括代持股权,均可能被法院查封冻结,并被最终处置。
4、3)名义股东拒不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意愿履行股东义务或行使权利 实际出资人无法直接作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而必须借助名义股东来实现其意愿。
5、但名义股东如果不配合,可能导致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等)无法行使,或无法按照实际出资人意愿行使。
6、4)名义股东违法经营,造成实际出资人投资失败 部分实际出资人并不参与经营管理,只做幕后老板,由名义股东负责日常管理。
7、名义股东如果擅自违法经营,可能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或被行政处罚,无法继续经营不得不关门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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