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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5日,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上交所反馈。
观点新媒体获悉,上述债券品种为私募,拟发行金额50亿元,发行人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及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债券受理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
资料显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徐晓钟,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该公司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持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