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的若干措施》,从强化引才措施、培育厚植人才、增强人才激励和优化人才服务四个方面推出18条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产业人才集聚,加快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融合发展良好格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做强做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新引进一家全球综合排名500强、全国综合排名100强及以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入驻产业园,市财政给予产业园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工作站管理考核机制,经考核,对每个产业园(市级及以上)、工作站,市财政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5万元的营运补贴。
设立“高级人才寻访券”。面向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发放,用于鼓励企业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人才绿卡(A卡)条件中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寻访服务,降低企业人才开发成本,发放总量不超过500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石家庄就业,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到石家庄市就业,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学士学位毕业生1万元、硕士学位毕业生3万元。
加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支持驻石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争创“双一流”建设高校,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驻石高校围绕石家庄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对每个新获批专业,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以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两大产业为重点,由产业链“链主”或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支持,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在站(含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日常经费资助5万元。
增强人才激励方面,将设立“企业骨干人才奖”,对年缴税额达到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企业,由企业每年分别推荐20名、10名、4名、2名、1名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人才作为奖励对象,市财政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对主导产业企业新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新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围绕优化人才服务,石家庄将重点从建立领导包联人才制度、优化人才公寓建设、妥善解决配偶安置等方面重点突破。其中,对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并出资集中统建的人才公寓,在交付人才租(居)住满10年后,人才仍与石家庄市用人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且本人及配偶在石家庄无自住用房的,可购买其所租(居)住的人才公寓,享受购买时市场价8折优惠;对持有人才绿卡(A卡)人才、持有人才绿卡(B卡)博士人才的配偶,愿意在石家庄市就业的,由市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市国资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妥善安排工作。对暂未就业的,结合本人条件、意愿,积极协调、帮助就业。待业期间,市财政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