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兰新高铁张家庄隧道突发山体滑坡至今,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现并入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已至少3次向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青公司)发函,要求对方因在隧道抢险加固工作中对辖区的生态公益林造成的“严重破坏”,“作出解释和补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量枯死的樱桃树木。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最初,乐都区林业局要求甘青公司“做好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对临时使用林地予以恢复”,而后,乐都区林业局要求甘青公司“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造成破坏的林地,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甘青公司尚未对前述事宜进行赔偿,在最近一份致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的复函中,甘青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建议贵政府向省政府汇报此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01

故障频发的张家庄隧道

兰新高铁又称兰新客专、兰新高速铁路,东起兰州,经西宁、张掖、嘉峪关,最终引入乌鲁木齐。兰新高铁是我国西北客运大动脉,是全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主骨架之一陆桥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4年12月全线开通运营。

但兰新高铁的全线贯通之路却一波三折,主要原因是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的张家庄隧道故障频发,该隧道也因此被形容为兰新高铁的“死穴”。

2016年1月18日,张家庄隧道首次发生地质灾害。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此前报道披露,当年参与抢修的中铁一局集团、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铁隧道集团的工作人员,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记录了当时张家庄隧道内的受损情形。

这些工作人员如此描述:因受山体地质灾害影响,隧道出现严重病害,“隧道洞身段约600m长发生位移,受影响地段埋深约为70~230m,部分二衬结构受损,无砗轨道也相应发生位移,线路被迫中止运营。”

本次抢修后,张家庄隧道又多次发生地质灾害。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隧道连续出现地质灾害,兰州至西宁段高铁被迫绕行兰青铁路;2020年,隧道经封闭大修后恢复运行;2021年5月31日,张家庄隧道因发出警报,兰新客专、民和南站、海东站、海东西站因此暂停运营;2022年1月8日青海门源发生地震,进一步加重了张家庄隧道的地质灾害,并导致兰新高铁西宁至张掖段无法通车。

甘青公司是兰新高铁甘肃、青海段的承建方。据全国招标信息网,2020年3月,甘青公司曾发布兰新客专张家庄隧道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对张家庄隧道故障频发的原因,业界长期无统一结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相关工作人员公开发表的《高速铁路临时开通方案探讨》中提到,“张家庄隧道灾害机理复杂、成因尚不完全明确……”

线路勘测规划专家、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谭衢霖认为,相较其他的线路,兰新高铁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确实略高”,这主要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构造有关。

去年3月,张家庄隧道绕避改线工程正式开工,新建隧道4.12公里,改建隧道0.69公里。今年7月1日,随着工程的完工,兰新高铁全线恢复运行,张家庄隧道彻底弃用。

02

隧道抢修后申请省政府“控水”

红星新闻记者日前走访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高家湾村一侧的张家庄隧道口发现,此前贯穿隧道的铁轨路线已被水泥浇灌,临近新修的高家湾隧道,不时有列车呼啸而过。

▲左侧隧道为张家庄隧道,已弃用;右侧为高家湾隧道。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张家庄隧道已成历史,但是,与其相“冲突”的一桩生态公益林死亡及赔偿事件,却至今悬而未决。

2016年4月,即张家庄隧道首次发生地质灾害三个月后,甘青公司向青海省人民政府发送了一份《关于请求对兰新客专张家庄隧道地段山体非自然地表水补给进行控制的请示》(兰新铁综合【2016】35号)的函。

该函称:2016年1月18日,兰新客专张家庄隧道突发自然灾害中断行车。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青藏铁路公司的积极配合和协助下,甘青公司全力组织各抢险单位加快现场施工,目前隧道洞内抢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经运营单位试验检测后将于近期恢复通车。

甘青公司称,经自然灾害发生后地质勘查、监测结果及多次专家会论证,张家庄隧道自然地质灾害原因复杂,其中地表水下渗及其作用是引发该处山体滑坡变形的重要诱因。对此,除需对自然降水形成的地表水采取措施外,对非自然因素的地表水补给亦需予以严格控制。

该函显示,“为使该项措施落到实处”,甘青公司恳请青海省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控制张家庄隧道地段山体非自然地表水补给及利于地表水下渗的活动”,为隧道处山体保持稳定创造条件。

▲2016年甘青公司相关函件。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后来的官方文件记载,正是这一函件,直接影响到了隧道上方当地生态公益林及村民经济林的浇灌,并最终导致这批林木的大批量死亡。

2020年5月,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乐都区洪水镇双一村村委会、乐都区洪水镇高家湾村村委会三方,向甘青公司发送了一份名为《关于对贵公司责令控制人工补水导致经济林木枯死提出索赔的申请书》。

该申请书称,2015年,洪水镇双一村、高家湾村在村委及承包人潘丰海、韩玉贵的带领下,通过签订荒山荒坡承包合同及山地承包合同,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的前提下,对荒山荒坡进行绿化,绿化面积近1000亩。

申请书显示,前述事项共种植苗木59597株,涵盖云杉、榆树、金丝柳等树种,截至甘青公司向青海省政府请示“控水”前,共存活58514株,“控水”后,2016年统计显示死亡的苗木达38040株,到2019年,仅存活苗木8183株。

03

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发函要求补偿

据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6年发布的一份《备案批复》显示,该事项涉及的项目内容为“荒山荒坡绿化造林”。

潘丰海是青海同盛高原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他说,其公司负责种植的这批苗木,既包含了当地政府委托种植的绿化公益林共92亩,其中含山杏、圆柏、沙枣、榆树共12243株;也有自己备案开发的经济林,一些村民入股了该项目。“我们请了200多个村民种树,用车拉水浇树,在山上建了10个大水箱。”潘丰海说。

潘丰海就是当地人,2015年底与2016年初,他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荒山荒坡承包合同》。“我们当年种的这些树木,有一些是本地品种,也有一些是外地的樱桃品种,价格数百元不等。当时我们的想法,是能让游客一边摘着樱桃,一边徒步到山顶的花海游玩,最终打造出本地旅游区。”

今年8月中旬,潘丰海指着现场大面积枯死的樱桃苗木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2016年接到“控水”的要求后,“具体如何浇水,没有任何部门给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或数值,而是被‘一刀切’地指令不能浇水。”

潘丰海称,之后甘青公司派员到当地就赔偿事宜就行了协商,“他们提出总共赔偿400万,与我们投资建设的1800万相差太远,双方没能谈成。”

洪水镇党委副书记李永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就赔偿事宜,当地政府近年来一直在积极反映、协调。“该汇报汇报,该沟通的沟通,目的都是为了合理、妥善地解决这件事情。”然而,甘青公司方面相关人员没有就本事件进行解释,称具体事项需到其位于兰州的公司总部咨询。

今年4月,乐都区人民政府向甘青公司发送《关于协调解决洪水镇张家庄隧道相关问题的函》(乐政函【2023】89号),就张家庄隧道抢险加固给海东市乐都区林业管理造成严重影响事项,商请甘青公司召开专题会议。

同月,甘青公司向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发送了一份《复函》,就“乐政函【2023】89号”作出回复。在该函中,甘青公司称,2016年4月,该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向青海省人民政府致函“兰新铁综合【2016】35号”,时年5月,该函被转发至海东市乐都区,“乐都区林业局要求承包人严格控制人工补水作业,我公司从未对承包人提出过任何要求。”

▲今年4月,甘青公司向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复函。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甘青公司解释称,采取节水控制措施,是防止因大面积漫灌引起新的地质灾害,影响兰新客专运营安全,而非采取禁水措施,且2016年5月青海省政府已转文安排通知控制补水,“而两村村委未能评估对树木的影响继续栽种是造成损失的主因,不应由我方承担责任”。

甘青公司称其“多次接待来访人员”,公司高度重视,但“我公司与海东市及乐都区并未发生直接关系”,“建议贵政府向省政府汇报此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双一村、高家湾村、乐前区林业和草原局在2020年5月的《申请》中提到,张家庄隧道之所以发生山体滑坡,是因为“未作施工前有效的勘查和设计”,“将责任归于无辜的我方正常林木浇水”。

据官方信息,近年海东市乐都区相继实施天保、三北防护林、公益林建设等项目,累计营造林89.62万亩。

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相关负责人称,当地自然条件恶劣,林木种植意义巨大,“我们每年都有公益林建设任务。”该负责人称,仍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这起因高铁隧道反复抢险导致的林木枯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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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丰海向记者展示枯死的樱桃树木。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2017年5月4日,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向甘青公司发送《关于督促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该通知称:自2016年1月18日兰新客专张家庄隧道突发山体滑坡至今,你公司相关施工队一直在我区洪水镇双一村和高家湾村林地内进行隧道抢险加固、山体滑坡裂缝填补、山体地表水冲刷洞穴填充、地质勘探等工作,对作业区内的生态公益林造成严重破坏。

在该通知中,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要求对方“做好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对临时使用林地予以恢复”,“已造成破坏的林地,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于2017年5月向甘青公司发送的相关通知。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同年10月27日,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向甘青公司发送《再次督促办理相关使用林地及其赔偿的紧急通知》。该通知称,对前述《紧急通知》,甘青公司“至今未积极配合办理”。除了重申此前诉求外,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还要求对“兰新铁综合【2016】35号”文件中提到的“对非自然因素的地表水补给亦需予以严格控制”而造成苗木枯死予以解释和补偿。

2018年11月27日,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再次向甘青公司发函,该函名为《关于督促补办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及其林地、林木赔偿的函》。

该函称,对前述两文件提到的诉求,甘青公司“至今未积极配合办理”,“从而导致年度林地管理核查不合格”,给当地林地管理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请贵公司接到此函后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派专人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04

“建议向省政府汇报寻求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掌握的一份甘青公司传真文件显示,2018年7月13日,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工程部向铁一院兰新指挥部等单位,转发了双一村、高家湾村此前另一份诉求相近的《申请》。

该传真文件称:2018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双一村、高家湾村的《申请》,现转发给贵部。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请贵部组织相关专业明确村民浇水控制的具体数量,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工程部。因地质补勘、施工或科研等引起的临时用地及林树补偿等费用问题,由责任单位及时与相关村委会协商补偿。

▲甘青公司相关传真文件。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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