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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记者获悉,人民银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支机构举行挂牌仪式,恢复省级分行制度。

人民银行原有九个大区分行,分别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有两个,分别位于北京和重庆。

今年3月的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包括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

省分行挂牌只是此轮人民银行机构改革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此轮人民银行的改革还涉及总行层面一些监管职能的剥离,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此外,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于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也将加强统一规范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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