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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

2、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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