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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成都一女子自怀孕遭丈夫家暴多内脏受损”,引起广泛关注。6月26日,成都市妇联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当地妇联已介入此事,曾为该女子提供法律咨询和关心关爱,并指导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报道,四川成都的谢女士与老公贺某某相识3年,结婚2年,自怀孕后,谢女士被贺某某家暴多达16次。
“这一次到医院时,医生说已经没有脉搏了,再晚到20分钟就救不活了。”而且因为家暴致使谢女士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肾、胰、肺等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谢女士在个人社交媒体自称曾于2023年4月15日在某一砂锅店被贺某某泼了菜致多处烫伤,该说法得到了砂锅店店员证实。
如何界定家庭暴力以及如何取证?
记者随后采访了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霞。何教授对家庭暴力的界定给出了解释: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也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何教授对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提出了如下建议:家暴现场的物证、施暴者进行殴打的物品等,对现场也可以用手机进行拍照或摄像;伤情鉴定书、病历等医疗证明,(请医生将红肿、青紫、淤血等症状进行详细记录,伤者也进行拍照固定)日记等;公安机关的接警和处警记录、告诫书;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街道等的记录与证明。
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