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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市医保局_县区动态】
广泛宣传引导。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当好政策宣传员和群众服务员;线上多渠道、多平台转发政策解读和媒体报道的我省首例保障案例,全方位宣传政策覆盖的肾衰竭等7个病种和对应的治疗方式,政策限定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5家医院和患者享受的县内二级医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待遇政策,让参保群众明白政策、知晓待遇,引导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
优化备案管理。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前往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只要治疗病种和治疗方式符合规定,参保患者保障政策不受转诊备案规定影响,凭试点医院上传“病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按照“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联网直接结算,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运行监督。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建立“省内大病无异地”明细台账,适时掌握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动态监测试点病种费用结构、报销水平等信息,为改革试点推进和基金综合监管提供管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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