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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传统毒品的获取难度大增,一些不法分子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相关案件量快速增长。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这批典型案例中的犯罪主体多为医疗从业人员,涉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维持药物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涉案的医疗从业人员具有专业医疗知识,熟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属性,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便利条件,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套出,贩卖给贩毒、吸毒人员,有的甚至被用于迷奸犯罪,社会危害非常严重。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2017年至2020年间,张某利用其北京市某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的身份,自行或者指使他人多次私自将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杜冷丁)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地佐辛开具在住院患者名下,然后将这些药品拿走自用以满足毒瘾。其中,张某开具的3836支地佐辛药费48万余元,经由住院患者杨某某等人的账户支付结算。
周某受张某指使,利用其北京市某医院泌尿外科医生的身份,多次通过开具医嘱、补写药方等方式向张某提供盐酸哌替啶和地佐辛;赫某淼、康某受张某指使,在该医院多次通过开具、处理医嘱等方式,将盐酸哌替啶、地佐辛提供给张某使用。
2021年3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诈骗罪,周某、赫某淼、康某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以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分别判处周某、赫某淼、康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张某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负责人表示,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当前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仍较多发,特别是医疗从业人员在管理、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非法利用,甚至流入制贩毒渠道,社会危害严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的工作合力。强化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进一步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完善证明指控体系;针对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与法院共同加强研究,明确司法适用标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