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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摄影 黄小殷 通讯员/谢君源 毛榕谦)6月26日,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其中在一制造毒品案中,被告人黄某生家中被搜出净重为约688斤的含冰毒成分液体。一审判决中,其犯制造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2020年5月起,被告人黄某生受同案人黄某文(已判刑)指使,与黄某文、同案人黄某朋(已判刑)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牟利。甲基苯丙胺为冰毒主要成分。

黄某文出资在广东茂名购买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工具后,指挥黄某朋与黄某生运至其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住处之后,三人在该住处共同实施制毒活动。

该案审理法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廖秋平向记者透露,公安机关前期通过居民楼化粪池的污水样本进行检测,发现甲基苯丙胺成分。后顺藤摸瓜侦察到该住处及嫌疑人。

2020年8月,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文、黄某朋,并在黄某文住处查获涉案制毒工具、制毒原材料、含有毒品成分的液体等物品。经鉴定,净重为344.381千克的液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91.1%-0.2%不等,其中41.9千克含量达60%以上。

6月2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被告人黄某生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生伙同他人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州中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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