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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6年以来,广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续七年下降。2022年,较2021年同比下降53.11%,较2020年下降83.17%。

当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为在全社会营造禁毒氛围,该院和广州六家基层法院对9件毒品案件依法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通报指出,2022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25件704人,审结383件620人,其中一审案件320件516人。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共计201人,占全部被判处刑罚毒品犯罪被告人的38.95%。在加大刑罚处罚力度的同时,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共判处没收财产204万元、罚金457.75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35.4万元,对59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获悉,广州毒品犯罪类型主要以贩卖毒品犯罪为主。从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由来看,排在前三位的仍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及运输毒品。其中贩卖毒品的犯罪案件为254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79.38%。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为34件和26件,分别占毒品案件的10.63%、8.13%。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网络化程度明显。2022年以来,广州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有142件涉及网络联络和支付交易,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4.38%。有39件利用物流实施运输和贩卖毒品,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12.19%。“互联网+物流邮寄+线上支付”是当前毒品交易的主要方式。此外,随着境内对制造毒品犯罪的不断打击,还出现毒品通过物流,由境外流入境内的情况,这类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左右。

此外,新型毒品案件呈扩散发展态势。在2022年以来,广州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新型毒品的案件有92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28.75%。新型毒品包括合成大麻素、大麻酚、咪达唑仑、阿普唑仑等,其中,涉及合成大麻素的犯罪案件最多。新型毒品犯罪蔓延的态势应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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