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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27日讯(记者 张增艳)丽岛新材日前回复上交所落实函,就可转债发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等问题予以说明。
6月2日,丽岛新材公布可转换债发行方案,即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将投资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6月7日,丽岛新材因上述事项收到上交所发出的落实函。
针对上交所提问的“募投项目产品是否存在无法通过客户认证”的风险,丽岛新材回复称,此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电池箔及铝带材产品,其中电池箔产品的下游目标客户主要包括锂电池制造企业,相关企业在供应商准入管理方面通常比较严格,同时对电池箔产品的质量要求也较高。募投项目产品需通过客户验证才可实现销售并产生经济效益。目前, 募投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正积极推进客户验证流程,但仍存在无法通过客户认证的风险。
谈及募投项目的认证进展,丽岛新材表示,按照计划,募投项目将在2023年10月形成样品,2023年11月开始试生产,公司将在形成样品后尽快开展与战略合作客户的产品验证工作,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其他下游客户的开拓及产品验证工作。由于刚进入电池箔领域,公司计划主要以储能电池客户为突破口进行市场开拓,在储能客户成功开拓后,产能逐渐释放并开始产生收益,随着生产经验和工艺水平的积累,再同步拓展动力电池客户。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