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功能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任务,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净域”系列行动,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房屋租赁机构364家,立案查处7家,罚款6万元,责令15家房产中介机构限期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导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围绕明码标价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实地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售楼处醒目位置公示了商品房、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公示事项是否完整、规范、真实,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积极对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职能部门,摸清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房屋租赁机构底数,掌握房地产备案价格,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问题会商的工作机制。此外,统筹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手段,督促引导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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