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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汪添吉 刘思思)7月6日,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与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监管股、攸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此次专项监督中,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聚焦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实地走访了20余家餐饮场所,全面排查风险点。经调查发现,大部分餐饮企业按照要求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燃气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但存在个别餐饮店厨房同时使用燃气灶与炭火炉“双火源”问题,此项不规范使用燃气的行为,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有重大安全隐患。针对此项违法行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要求燃气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及时进行监督整改,杜绝“双火源”现象发生。

安全生产无小事,保障燃气使用安全是餐饮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堂“必修课”。下一步,攸县检察院将继续以“燃气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气瓶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持续关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性司法理念,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助力提升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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