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濒临淮河、地处洪泽湖南岸,除了闻名遐迩的“盱眙龙虾”外,其实还有着灿烂的历史文化。

盱眙县自汉代起就是中原与江南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系唐宋时期古泗州州府所在地。目前县域内遗存有东阳城、项王城等古遗址。据不完全统计,盱眙县境内已知古代墓葬、墓群104处,文物保护点300余处。


(资料图)

然而,由于文物保护力量薄弱,盱眙县域内盗墓活动一度十分猖獗。仅2020年以来,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盗掘古墓葬犯罪9件28人,有力震慑和打击了盗墓、倒卖文物等犯罪,并通过提起5件23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探索文物保护新路,督促追缴13件文物顺利回归博物馆。

案里案外,盱眙检察机关是如何用“检察之剑”守护灿烂汉墓文化的?《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进行了深入采访。

参与办理大云山盗墓案

“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文物保护力量相对薄弱,‘先被盗后发现’‘先被盗后保护’的案件比占到了六成以上。”盱眙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军和说起多年来该院办理过的盗墓案可谓“如数家珍”,这其中就有14多年前震惊中外的大云山盗墓案。

2009年1月15日,与盱眙县相邻的安徽省天长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毛卫星等16人盗墓团伙涉嫌盗掘古墓葬案,移送到了盱眙县公安局。案发当时,天长警方在巡逻时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路边停放多日、满车身泥巴的小轿车,有人在车内几天没动静。警方到现场后发现车内有两具尸体。经过侦查,很快其中一名死者身份确认为有过盗墓案底的赵建新,警方顺藤摸瓜迅速抓获了相关嫌疑人,并查清被盗墓葬在盱眙县境内。

后经过盱眙警方进一步侦查,还原了案发过程。该盗墓团伙在半年前就来到盱眙县东部的东阳城遗址附近寻找古墓葬,在发现马坝镇东阳村大云山有墓葬痕迹后,毛卫星伙同赵建新等13人,佯装开发山地,乘着夜色使用铁锹、炸药等工具开洞盗挖。在打盗洞过程中,由于使用炸药导致墓道垮塌,炸药又瞬间耗尽氧气,导致4人中毒晕倒并先后窒息身亡。

案发后,经相关专家调查踏勘,基本认定案件发生地为一处古墓葬。2009年2月下旬,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迅速组织了考古队伍,赶赴大云山进行了近一年的考古勘探与抢救性发掘,取得了重大考古发现。原来,这是一处极为壮观的陵园式诸侯王级别的西汉早期古墓群,面积达25万平方米,墓园内发现有大墓3座,武器坑2座,车马坑1座,各种等级的陪葬墓多达13处。棺木里有大量金缕玉衣,部分玉衣上金丝保存完好。

考古专家最终确定墓主人系汉武帝刘彻的同父异母兄弟——江都王刘非。而这次考古,也被选为“2011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我们在办案中与当地政府、派出所和文化局联系,提出加大保护大云山古墓葬的意见。”时任盱眙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的汤步云回忆说,通过办案发现了基层社会组织和群众对盗墓犯罪不警惕的问题,此后有关大云山古墓葬的历史价值等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探索文保领域公益诉讼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文物保护领域并未纳入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盱眙县检察机关是如何破解其中法律难题的呢?

记者了解到,随着司法水平的不断进步,该县检察机关办案理念也不断变化、提升。其中,2019年该院办理了张金好等5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该案是江苏首起盗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9月8日晚,盱眙县公安局民警在城区一家酒店,现场抓获了倒卖汉墓随葬品的嫌疑人赵立臣,并一举破获了盱眙县官滩镇甘泉山盗墓案。该案办理中,检察机关首次提起了盗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焦点是,环境资源类案件是否应当包含盗掘古墓葬?在盗掘和贩卖的非法利益链中,贩卖行为是否应当对盗掘行为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该案承办检察官胡继家回忆说,为了对相关专业问题进行研讨,检察机关邀请了江苏省文物保护局、淮安市博物馆的数名专家参与论证,一致认为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改变了原有保存环境,不利于墓葬内文物的继续保存和考古研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在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围绕因消除危险而产生的抢救性考古费用、后期文物保护费用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1月13日,盱眙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支持了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请求,庭审中,倒卖文物的被告人王某愿意就民事部分作出赔偿。合议庭采纳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意见,在作出刑事判决同时,判决4名被告人连带承担甘泉山古墓葬抢救性考古挖掘费用2.7万余元。

“本案涉及的甘泉山古墓葬群濒临洪泽湖沿岸,秦汉时的项王古城南侧,位于洪泽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淮河、洪泽湖的发展史密切相关,保护古墓葬就是保护淮河、洪泽湖生态环境和资源。”盱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潘凌云介绍,盗掘古墓葬侵害了国有财产所有权,损害了国家利益。非法出售、收购、居中介绍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一方面造成地下文物数量的减少,同时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改变了原有保存环境,不利于墓葬内文物的继续保存和考古研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据此,该院依据文物保护法、参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将人文遗迹融入环境因素,有效拓展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外延,成功办理了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1年,该案例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与文保部门密切合作,厘清抢救性发掘合理费用,邀请文保人员为案件审理提供专家意见,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通过严厉打击该起案件,截至目前我县再没发生过盗墓案,群众对古墓葬和文物保护的意识也得到了有效提升。”潘凌云说。

据了解,盱眙县法院已经判决支持检察院提起的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23人,共计追缴赔偿金额30余万元,其中两起判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年度环境资源案件典型案例。

拓展职能强化保护合力

记者了解到,2021年江苏高院发布环境资源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盱眙县法院判决的杨文涛等8人盗掘古墓葬案就位列其中。该案中的盗墓团伙在盱眙县、天长市跨省作案,被盗挖墓葬及出土器物包含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4件。2021年11月,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杨文涛等8人有期徒刑5年至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判决被告人在各自参与范围内对抢救性考古发掘费用15.6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杨文涛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该案件判决后,盱眙县检察院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8日会签了“环东阳城古墓群跨区域保护联动协作机制”,推动解决人文遗迹文化传承、古墓葬治理管护、民事损害赔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通过公益诉讼助力地下文物传承与保护,盱眙县检察院在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下,不断拓展检察职能,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对古墓葬和地下文物保护合力。在公益诉讼中联合县文广旅局,邀请江苏省文物局、博物馆专家举行“妨害文物管理公益损害研讨会”等,就古墓葬损毁价值认定等问题开展研讨,为案件办理提供了专家意见。

庭审中,检察机关又多次邀请盱眙县博物馆专业人员出庭作证,阐释古墓葬抢救性发掘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合理性,供法院参考。

2021年1月,盱眙县检察院还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文物局联合发布《盱眙县关于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公告》,有力打击、震慑了盗掘古墓葬、非法买卖文物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文物移交保存义务,将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6件以及一般文物等涉案文物及时移交县博物馆统一集中保管,并推动其建立健全涉案文物移交长效保护机制,打通文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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