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对这起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20年12月25日凌晨3时,欧女士在长沙市天心区一租房中睡觉,半梦半醒中听到有人在开自己的房门,被惊醒后欧女士想起床一探究竟。这时,突然从门外冲进来一名陌生男子,还来不及反应欧女士就被勒住了喉咙,男子熟练地用事先准备的透明胶带将她双手捆绑。

“你不要反抗,我只要钱不要命,你现在手上有多少钱全部拿出来。”男子压低嗓子说道。听到男子只想要钱,欧女士马上从惊慌中冷静下来,把微信和支付宝打开给他查看。男子发现欧女士虽然只有几百块钱但支付宝借呗、花呗上有几万元贷款额度,便要欧女士马上从这些平台里面贷了五万余元转到男子账户上。

“我就借你的钱来赌一赌,赢了就还给你。”看到欧女士表现出配合的态度,男子的语气明显缓和下来,收到钱后当场就掏出手机开始赌博。见男子放松了警惕,欧女士尝试和男子闲聊。

“今天是我妈妈生日,本来约好要回家吃饭,如果无故不去可能会被发觉。”见男子半信半疑,欧女士诚恳地向男子保证吃完饭就会回来,并且绝对不会报警。于是男子让欧女士先去吃饭,自己则在房里继续网络赌博。欧女士逃出来后马上报警,民警随即赶到被害人房间将该男子抓获。

经查,原来该陌生男子是欧女士当时租房时的中介熊某。熊某是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职员,平时的工作是给客户推荐租房和买卖二手房。由于平时有赌博的不良嗜好,熊某常年入不敷出。在一次赌博中,熊某把租客转交给房东的房租全部输完,还亏空了10余万元。因无力偿还到期外债,于是打起了入室抢劫的主意。

在目标的选定过程中,熊某想到了常年一个人在家的欧女士。“在一次无意的交谈中我得知她老公经常出差,而且我正好又有她租房的钥匙,于是就想着去那碰碰运气搞点钱。”讯问过程中,熊某如实向检察官供述。

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入户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本案中,罪犯熊某属于入户抢劫,且抢劫数额已超过5万元,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幅度内量刑。

“本案是一起中介入户抢劫租客的典型案件,给单独在外租住的租客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租客在租房前要了解前房客和房产中介有无私留钥匙,晚上睡觉时要随手反锁房门。此外,在与他人聊天的过程中,要记得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当犯罪分子实施暴力时,应采取各种方法与犯罪分子周旋,尽量保护自己,一旦脱身,要及时报警。”检察官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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