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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公安局
公 告
胡芳芳涉嫌诈骗一案已由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3年4月14日立案进行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正在对投资胡芳芳代运营的某电商品平台店铺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为确保案件侦办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打击犯罪,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务必于2023年9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凭证(微信聊天截图,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合同及全托店铺运营协议等)证明材料到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联系人:韩警官(13706352654)
汪警官(13806352562)
地址:临清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510房间
临清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2日
发布: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