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有巡察组的帮忙,我们的不动产权证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今年4月,十几名群众拿着印有“一心为民办实事 彰显公仆好本色”的锦旗,一同“闯”进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内。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保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常规巡察时,接待了11名情绪激动的群众。
“我们要反映问题,你们一定得帮我们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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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11户人家前几年陆续在义乌商贸城买了房,一辈子的积蓄都搭进去了,房子却不是我们的,这是什么道理?”
“是啊,都这么久了还没有拿到产权证。我们什么办法都试过了,官司也打了,但就是拖着不给。你们一定要帮我们想想办法!”
在来访群众你一言、我一语中,巡察组逐渐拼凑出了事情的脉络。2013年至2016年期间,罗某某等11人陆续在义乌商贸城购买了商墅房,但是由于开发商前期的失误以及后期的不作为,导致11户人家的不动产权证至今未办理成功。
在清楚群众代表诉求后,巡察组按照规定将反映问题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经核实,产生此次问题的原因在于在户主购买房产后,开发商一直未向住建部门备案登记,而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需住建部门的备案登记作为法定前置条件,且开发商于2017年将23套已售出商墅楼“以物抵债”登记至建筑公司员工名下。由于程序的不合规,导致共有20户业主23套商墅楼的不动产权证一直未办理成功。
“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这一轮巡察结束了,但群众既然来了,就是对我们的信任,不能辜负群众的信任。”市委第一巡察组结合实际情况,在报请市委巡察办同意后,商请同期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巡察的另一巡察组予以配合,并牵头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协商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及转移登记相关事宜,及时为来访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巡察组及各相关单位的合力推动下,20户业主终于在今年3月份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巡察工作有期限,为民服务不打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巡纪联动,持续通过下沉走访、办理信访、现场调研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推动办理民生实事、解决民生难题。坚持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推动整改见实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保山市纪委监委、清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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