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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工作中,小到家长里短、邻里关系,大到房屋拆迁、土地争议,解决起来十分棘手,如果矛盾纠纷不能有效在基层化解,很可能变成社会问题,危害社会稳定。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创新性推出了社会治理“11331”工作法(“一委、一办、三所、三室、一听证”),即坚持党委领导、高位推动,以平安建设办公室为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职能,做好“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两个环节,通过“老何调解室”“王五厚调解室”“聂义刚工作室”等三室联动同向发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对复杂事项、无理诉求、缠访闹访案件通过信访听证会进行处理,给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下“草方”治疗,给社会治理中的矛盾纠纷“对症下药”,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中。
同时,坚持每月召开“调解工作分析研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分析矛盾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情况,对疑难、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解决,并对上月纠纷调处办理情况进行反馈,交流工作经验,检查工作不足,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全面推行社会治理“11331”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乌兰图克镇党委制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用手册》,方便镇、村、组三级干部下乡入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使用。
自社会治理“11331”工作法推行以来,乌兰图克镇共梳理各种矛盾141条,化解136条,矛盾化解率达到96%,多方联动、有效化解信访案件42起。2013年3月1日,农户因承包位于某村二组砖窑,向另一农户一次性借款16万,并写有借条,双方约定分十年还清该笔借款,但至2023年3月到期没有还清,为此双方产生矛盾纠纷。今年,矛盾双方找到了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乌兰图克镇党委按照“11331”工作法,联合区法院为两农户进行调解,并解决了长达十年的纠纷矛盾,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乌兰图克镇将围绕存在问题,深入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蕴含的“创新精神、科学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人本精神”,坚持源头治理、风险防控、多元调解相结合,健全完善“11331”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走出一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乡村治理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