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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6月25日讯(通讯员 蒋东新 刘谊)在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东安县花桥镇党委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确保驻村工作队队伍强、作风硬、责任实,“三管齐下”助力乡村振兴“加速跑”,真正为实现乡村振兴发挥引领作用。
抓队伍,充实驻村力量。根据《关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的通知》(东驻村办〔2023〕5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选派、县级统筹、集中派驻”的原则,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优化调整,选派4名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驻村干部到村(居委会)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其中市级选派3名、县级选派7名),组建4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形成“3+3+2+2”的帮扶体系,切实强化驻村帮扶力量,最大程度保证精力不散、力量不减。
抓考勤,增强责任落实。针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花桥镇党委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居委会)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每周下村开展一次督查,通过查看驻村干部工作日志、签到册,与村(居委会)“两委”座谈、村民群众访谈等形式,及时掌握驻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同时不断加强考勤管理,全面落实驻村干部考勤、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驻村干部的在岗在位情况,强化驻村干部的自我约束力。同时联合镇纪委,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驻村督查,及时纠正突出问题,保证干部的遵规守纪。截至目前,共开展驻村干部到岗到位电话抽查30余次,实地督察20余次,10名“3+3+2+2”驻村队员真蹲实驻,坚持到岗到位,自觉遵守工作制度,严格请销假纪律,不存在“两头跑”、请假时间长、无故未到岗等情况。
抓保障,做好正向激励。根据《东安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东组〔2021〕1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级选派7名驻村干部驻村生活补贴、通讯补助等;2022年,10名驻村干部均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均已开展健康体检。通过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实绩,表彰了一批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力地激发了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2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3名、驻村干部1名。